朝阳市水务局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重点岗位承诺践诺书》
    时间:2021-01-26 来源: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将岗位工作融入朝阳振兴发展大局,我科向社会各界做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办理项目建设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业务和工作协调中,保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热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二、提高办事效率。按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证不推诿责任、不拖延时间、不刁难服务对象、不简单应付。
        三、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围绕取水许可审批、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费征收等事项做好服务指导工作,深入企业宣传《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依法收费,取水许可证实行“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特别是涉及重点建设项目,主动上门服务,以规范优质的服务推动我市“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严守廉政纪律。保证不发生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五、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利用部门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水资源管理与节水方面的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便于民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21—297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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