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中能建投白山风电项目220KV送出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3-02-27 来源:水保局



     

    关于朝阳中能建投白山风电项目220KV送出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

    我局于2022年12月29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朝阳中能建投白山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朝阳中能建投白山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朝阳中能建投白山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位于辽宁省朝阳市,沿线经过建平县、喀左县、朝阳县、凌源市境4个县级行政区,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本工程新建1座惠州220KV开关站,新建3条输电线路,分别为白山升压站~惠州开关站220KV线路工程、惠州开关站~利州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惠州220KV开关站66KV站外电源工程。本工程占地面积为41.12公顷,划分为2个一级防治分区,包括变电站工程防治区(占地1.31公顷)、输电线路工程防治区(占地39.8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54公顷,临时占地30.58公顷。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8.82万立方米(含表土3.26万立方米),回填土方总量为 8.82万立方米(含表土 3.26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为4641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283万元。工程计划于2023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12月试运行调试,总工期2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1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方案服务期内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4.40万元。

    三、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朝阳市水土保持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朝阳市水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