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08-23 来源:水保局


     

    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朝阳市编办文件,朝阳市水土保持局职责任务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负责全市“四荒”资源出让与治理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沙棘资源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实施水保方案许可制度和水保设施验收制度;对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水土保持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86.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6.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9.08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省级资金、项目资金相对增加。

    (二)支出总计286.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2.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5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万元。 

    2.项目支出124.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43%。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治理项目验收、监测站点运行及维护和科技示范园区建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9.08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省级资金、项目资金相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2万元,项目支出124.4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08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省级资金、项目资金相对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4万元,农林水支出23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调整预算原因是压减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3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取暖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了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调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7.33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支出。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44万元,具体包括:

    (1)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4.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为调增医疗保险金额。

    4、农林水支出236.98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112.51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增加。

    (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124.47万元,主要是水土保持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水土保持项目有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1.6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为调整住房公积金金额。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为了压减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为了压减费用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压减费用。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为了压减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费用。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为了压减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0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67万元,降低25.48%,主要原因是压减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8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1.75分。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4.53万元,自评平均分99.7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朝阳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治理项目验收”、“朝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及典型工程区建设与维护”、“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专家评审费”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预期良好效益和效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朝阳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治理项目验收”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5万元,执行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二是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自主验收第三方现场核查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需进一步增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保护治理成效。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现场核查,严厉打击人为破坏水土保持行为。

    (2)“朝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及典型工程区建设与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市两大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与维护任务,提高了建设与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园区维护效果需进一步增强。建设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增强园区整体科教示范效能。

    (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专家评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了全年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受疫情影响,对各县(市)区的抽样评审未开展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完成当年全部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任务,促进方案编制水平进一步提升。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预算中全年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还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工程效益发挥。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工程建设与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决算表

    2022年度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决算公开表(市水土保持局)

    401007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1130000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专家评审费自评表

    401007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1130000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自评表

    401007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11300000朝阳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治理项目验收自评表

    401007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11300000朝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及典型工程区建设与维护自评表

    401007朝阳市水土保持局-211300000自评表(整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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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