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河喀左县(水泉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时间:2023-11-14 来源:水保局

    大凌河喀左县(水泉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朝水验收回执[2023]第16号

    报备申请单位喀喇沁左翼蒙古自治县河库工程建设管理处申请文号喀河库大字[2023]2号
    公示网站、网址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网址:http://yanshou100.com/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9月10日-2023年10月13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朝阳鑫禹水土保持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辽宁冠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朝阳市水务局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纪振龙  13591881449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检查。

    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