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总河长签发2024年第1号朝阳市总河长令
    时间:2024-04-23 来源:市河长办


    近日,朝阳市委书记单义,市委副书记、市长老颜武签发2024年第1号朝阳市总河长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河长制办公室、有关单位和总河长、河长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坚决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6号),加快实施朝阳市幸福河湖建设,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有能有效。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务必紧盯春节前后、春耕秋收、汛前汛后等关键时段,加大巡查清理力度,巩固清理成果,以河湖垃圾清理整治为抓手,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乡村两级河长要将河道管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对河道垃圾进行溯源倒查,对向河道倾倒垃圾的村民进行约束和惩戒;水利与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河长令》明确,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1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为11.3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较2020年下降率为9.72%,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1。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3.4亿立方米以内。

    《总河长令》还要求,水利部门要全面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年度任务143平方公里。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控畜禽粪污乱堆乱放。市综合执法局要持续巩固朝阳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成果,确保无黑臭水体。住建部门要督导各县(市)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成果。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要协同发力,不断推进河湖面貌持续向好,生态环境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