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9-01-09 来源:办公室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书记、副局长于丽荣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律、协调巡察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人事劳资、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宣传、电子政务、信息、绩效考核、督察督办、后勤管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环保督察工作;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处理、信访接待、市民诉求(留言板)、民心网、综治、维稳工作;负责水行政法律法规、拟定规范性文件、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科(财务部分)、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党风室。
        其他分工不变,按原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