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水发【2024】2号 关于印发朝阳市水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27 来源:政策法规科



    各县(市)区水务(水利)局,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朝阳市水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水务局

                                     2024年8月20日

     


    朝阳市水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2024年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指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持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为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9月底前,要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并向社会公布。

    2、开展案卷评查。对2023年10月-2024年9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案卷开展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做好省厅抽查案卷的准备工作。

    3、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省厅出台《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后,市、县按照省厅文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对裁量权基准的应用,在行政执法告知书和决定书中,应当引用裁量权基准并适当说明理由。

    4、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清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不涉及防洪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涉水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免罚机制,确保包容审慎执法落地见效。

    5、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任务,各地双月20日前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明确执法监督职责承担部门,依法对本地、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

    7、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每名水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30学时的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8、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方案,集中开展对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的整治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9、开展行政执法自我纠错。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指导监督,发现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指导其进行纠错。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省厅对市、县检查纠错的准备。

    10、降低涉行政执法诉讼败诉率。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强化诉前调解、诉中和解,对涉及本单位的多发、高发的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

    (二)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

    11、提高涉行政执法诉讼案件调解率。涉及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认为行政争议具有实质性化解可能并启动调解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主动通过庭外和解、自行纠错等方式促进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12、提高司法建议回复率。各地要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办理回复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司法建议内容,及时予以回复,积极推动司法建议所涉问题的整改落实。

    13、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在收到法院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后,按规定出庭应诉。参加庭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做到“出庭又出声”,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就化解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4、强化主动问责追责。发现本部门或下级执法人员存在不履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情形,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15、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杜绝出现被司法机关通报批评、提出调离执法岗位建议、暂扣收缴行政执法证件等情况。

    16、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要坚持有诉必应,及时受理办理涉行政执法信访举报问题,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质量。减少涉及行政执法负面舆情数量、减轻造成的影响,加强舆情监管,及时高效处置。

    17、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和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威慑。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细化举措,逐步推动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

    (二) 定期调度总结。各地要明确此项工作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联络员,于8月30日前将《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联络信息表》报送至市水务局法规科,市水务局将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导。

    (三) 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对于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及时总结,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