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24 来源:水保局


    刘宇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源头治理水土流失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 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 局非常重视,汇同市自然资源局责成专人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采矿区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切实有效,因地制 宜,合理规划,落实到位”的建议。

     1.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 求,矿山企业应按规定自行或委托编制和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编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执行,矿山企业应当依 据经审查通过的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变更开采规模、矿区范围、开采方式的,或方案已超出适用期的, 应重新编制或修订。

     2.为提高方案编制质量,县级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全流程服务。方案编制前期,主动对 接矿山企业或编制单位,共同进行实地踏勘,确保现场情况真实准确。方案编制中,指导矿山企业或编制单位按照有关编制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方案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范围和工作量,确保年度计划任务符合客观实际、修复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方案编制完成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初审, 出具初审意见以及上期方案完成情况说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根据该矿山对应的审批权,向省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方案的终审。

     3.方案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审结果和评审专家管理等有关要求执行。对于未按照上期已批准方案进行治理和复垦、未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等的,不予受理评审。对于已受理的方案,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 如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超越矿区范围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到位前,一律不予通过评审。我 市2023年共计评审方案24个,其中1个方案未通过,我局将继续严格规范方案评审管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落实到位。

     4.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每年抽查检查50%的矿 山企业,通过运用遥感影像对比、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与人工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矿山企业履行方案义务情况监测 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应尽义务,2023年我市共计抽查检查 69家矿山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分批次下发, 强化跟踪问效,并与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权变更、延续、注销等手 续挂钩。

     5.为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矿山方案中的阶段任务,每年上报年度治理计划,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每年底进行全面技术复核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2023年度我市计划完成生产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任务面积2170亩,经技术复核和验收,实际完成治理面积2931.91亩,完成治理计划的135%。

     6.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有关要求,对日常监测、上级督察、评审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的,以及媒体曝光的矿山企业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应编未编方案等问题,一经查实,按程序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受理其申 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

     (二)关于“在山区的沟沟壑壑,可采取小流域治理的方法,做好规划,闸沟造坝,把雨水按上中游分别拦截成水库,储存雨水,防止流失”的建议。

     1.朝阳市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近年来,朝阳市水土保 持中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生态优先”理念,不断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步伐,“十四五”以来,全市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

     累计363.5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80年代初的16053 平方公里下降到651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18.5%提升至66.98%(见于2022年省水保公报)。

     2.科学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本着 “因地制宜、注重效益”方针,山、水、林、田、湖、草、沙全面 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与管护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将完成国家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43平方公里,总投资7594.91万元。

     3.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作,创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建设思路,以传统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为基础,融入园林景观设计理念,实现了开发和旅游同步,生态和经济双赢,治理和民生兼顾。

     (三)关于“加强耕地有效管理,在有坡度地段的耕地,修筑梯田,保持水土不流失”的建议。

     1.全面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多年来,全市坚持生态立市之策,将坡耕地治理做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主攻 方向。全市累计完成国家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1252平方公里, 打造了一大批建设规模大、质量标准高、经济效益好的典型示范区,给当地百姓开创了一条增产创收的致富路。特别是“十四五”以来,全市大规模实施水平梯田建设工程,已累计建设梯田2740公顷,以水土保持为基础的生态农业模式已广泛形成,加快全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

     2.全面配套节水灌溉,打造旱涝保收高产田。全市80%以上集中连片坡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坡改梯工程完工后,协调实施节水灌溉工程。通过多项目协同实施,每年亩均粮食稳定增产500斤以上,年增产45.84万吨。

     (四)关于“在荒山地段、陡坡地段修筑淤林坑,竹节壕, 蓄存雨水”的建议。

     1、“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坡面林草工程措施284平方公里,实施高效水平槽工程整地造林、生态产业型果园建设相 结合,每亩拦蓄径流量达60立方米以上,形成了1.12亿立方米 拦蓄能力。在应对强降雨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滞洪作用,不仅成为 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保障,更为全市粮食生产、畜牧业和果蔬 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涵养宝贵水资源,有效改造三跑田。使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彻底成为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每年增 加径流拦蓄量900万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20万吨,相当于 增加一座大型水库,在应对强降雨方面发挥了重要蓄水滞洪作用。

     (五)关于“政府有关部门要争取更多的水利专项资金,从 源头上治理水土流失问题,缓解朝阳地区干旱、水土流失问题” 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向上争取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资金共计2.7亿元。实行国家、省级项目与坡改梯、沟壑治理等多种治理模式相结合,加快推进整体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经过积 极争取,2024年朝阳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3平方公里,总投资7594.91万元。全省治理面积、投资在地级市中排名均为第一。 多年来,朝阳市连续实施的大规模高标准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与其它行业生态治理项目相互促进,加大项目投资配套力度,建成 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水土流 失治理精品工程,以新思路新举措完成新任务新挑战,全面提高 水土流失治理进度与治理质量。

     二、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为深 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减少全市水土流失,推动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印发《朝 阳市水务局关于建立朝阳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二)继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2024年,朝阳市全 市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43平方公里,共计投资7594.91万元。争取到工程措施维修养护试点补助资金76万元。以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新的突破口,构建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城郊乡村生态旅游、生态休闲农业大示范区。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在龙城区开展,治理面积2.93平方公里, 投资370万元。始终坚持“以治理一条流域,富裕一方经济,增 加一地百姓福祉”为宗旨,全面提高水土流失治理进度与治理质量。

     (三)全面推进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水利工作 方案的通知》(辽水保(2023)240号),2024年朝阳市防沙治沙 任务指标是89平方公里,市水保中心将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推进防沙治沙综合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预报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年度部、省级遥感监管工作。做好补偿费征收工作, 规范自主验收报备及核查。严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报备管理流程,开展监管工作履职检查和方案质量抽查工作。保证全市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全面有效。全力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监测预报任务,及时上报数据信息。 

     (五)继续积极争取省以上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朝阳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仍然是坚持以国家级、省级项目为 支撑,以科技为先导,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管理水平, 以水土资源持续利用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加快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事业健康发展,实现“生态朝阳、美丽朝阳”的奋斗目标。

     感谢您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关注以及对水利工作的支持。 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