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朝阳市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河道及周边沿线出现大量垃圾及漂浮物。为保障河道环境,市河长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汛后河道“四乱”问题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组织各县(市)区利用2周时间对河道内的积存垃圾、违法违规修建的垃圾堆积点、乱堆乱放的施工材料等开展集中攻坚清理清运。加强巡查,督办整改。河长办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以联合巡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巡查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至属地政府,推进问题整改。强力执法,严厉打击。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危害较大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日常巡查清理力度,抓好问题督办和整改,切实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纵深推进我市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