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延续)报告书 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12-17 来源:水保局

    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铁精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延续)报告书》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行政区域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北四家子乡管辖,属于改扩建、建设生产类项目。该项目年产铁精粉100万吨,项目规模为中型。项目总占地面积186.59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选厂及工业场地区34.24公顷,尾矿库区 145.83公顷,道路管线区5.27公顷,办公生活区1.25公顷。本项目改扩建施工期挖方12.88万立方米,填方12.88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方。本项目运行期排尾矿500万吨/年,折合为333.33万立方米(尾矿平均堆积密度为1.5吨/立方米),全部排往尾矿库。方案服务期内共排放尾矿723.23万立方米。本项目总投资为9801.5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164.73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施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总工期12个月。本项目方案服务期定为2.17年,自2024年7月至2026年8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6.5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17.32万元,运行期水土保持补偿费704.48万元。

    三、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朝阳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