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窑河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4-08 来源:水保中心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5220受理你单位提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窑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以及《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窑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窑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行政区域位于辽宁省喀左县中三家镇、公营子镇,工程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5.91公顷,包括永久占地1.10公顷,临时占地14.81公顷,其中:护岸工程占地12.41公顷;河道平整工程区占地3.07公顷;施工便道占地0.41公顷;施工场地占地0.02公顷。本工程挖填方总量26.61万立方米,挖方总量为20.61万立方米(其中表土1.6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6.00万立方米(其中表土1.14万立方米),余方14.61万立方米,余方主要为护岸工程、河道平整工程及施工场地产生的表土和挖方,全部用于中三家镇土地改良。本工程不涉及拆迁与移民。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250.09万元,土建投资为994.8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60%,省级投资20%,地方自筹20%。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0个月,计划于20263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12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91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方案服务期内水土保持补偿费71950元。

    三、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朝阳市水务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