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水验收回执〔2025〕第03号
报备申请单位 |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申请文号 | 朝城建中心〔2025〕23号 |
公示网站、网址 | 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网址:http://www.yanshou100.com/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中水(辽宁)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朝阳市水务局 2025年7月23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振龙 13591881449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检查。
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