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凌河阎王鼻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调查报告》的验收公示
    时间:2025-08-18 来源:水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凌河阎王鼻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凌河阎王鼻子水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朝阳市阎王鼻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818日-20259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陈峰
    联系电话:15942168669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燕都街道龙腾大街302号

     

    朝阳市阎王鼻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大凌河阎王鼻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调查报告

    大凌河阎王鼻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调查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