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十家子河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全面规范十家子河、古山子河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十家子河水利风景区、十家子河新建(加固)堤防、四座橡胶坝以及古山子河左岸堤防的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内容
(一)十家子河水利风景区管理范围(万顺大桥至燕都大桥河道管理范围);
(二)十家子河左岸4.522千米新建(加固)堤防工程,右岸新建(加固)5.976千米堤防工程;
(三)古山子河左岸入十家子河河口至长深高速桥0.775千米堤防工程;
(四)十家子河新建四座橡胶坝。
二、划定标准
(一)水利风景区管理范围(万顺大桥至燕都大桥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堤防管理范围
堤防堤身及背水侧护堤地,背水侧堤脚线向外延伸十米,迎水侧堤脚线至主河槽边缘。若堤防所在区域为城区建成区,背水侧管理范围可根据实际地形和城市规划适当调整;迎水侧若存在护岸工程,管理范围延伸至护岸工程外侧边缘。
(三)橡胶坝工程管理范围
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标准。水闸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一定范围的区域,其中,大型水闸上、下游外延不大于三百米,两侧外延不大于一百米的区域;中型水闸上、下游外延不大于一百五十米,两侧外延不大于四十米的区域。小型水闸参照执行。两侧有防洪堤的水闸,其管理范围应结合防洪堤的管理范围综合确定。堤防上的水闸,其管理范围应与堤防管理范围统筹确定。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按照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堤防、水闸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划定标准、依据
2.十家子河水利风景区管理范围(万顺大桥至燕都大桥河道管理范围)主要节点坐标表
3. 十家子河、古山子河堤防管理范围主要节点坐标表
4.十家子河新建四座橡胶坝管理范围主要节点坐标表
5. 十家子河水利风景区管理范围(万顺大桥至燕都大桥河道管理范围)图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