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10日受理了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磷、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磷、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复核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北票合兴实业有限公司磷、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位于北票市宝国老镇马达营村,本项目属于扩建建设生产类项目,生产规模为980万t/a,工程等级为大型。工程总占地面积160.04公顷,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和其他草地,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露天采场108.42公顷、工业场地2.93公顷、破碎生产线8.48公顷、矿石堆放场12.70公顷、排土场16.31公顷、矿内外道路11.20公顷。本次扩建施工期挖填土石方总量为15.0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2.34万立方米、填方量2.74万立方米,弃方9.60万立方米,无借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施工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施工期为6个月。本次扩建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方案服务期10年,即2026年11月至2035年10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0.0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方案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652650.00元,运行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58.75万元。
三、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朝阳市水务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