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水验收回执〔2026〕第01号
| 报备申请单位 | 建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 申请文号 | 建水字〔2026〕11号 |
| 公示网站、网址 | 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网址:http://www.yanshou100.com/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5日 |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辽宁优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建平县福尚检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朝阳市水务局 年 月 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亮 13188177170 |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检查。
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