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朝阳市聚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建设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管控及涉水执法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面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夯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基础,全面落实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明确管理边界与保护职责。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破解管护主体缺位、责任不实等难题,激活基层水利工程管护活力。强化水利工程科学调度,优化调度方案,提升工程运行效率与应急处置能力。阎王鼻子水库电站实现连续9000天安全运行,安全运行纪录持续刷新,为区域防洪、供水、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规范有序。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智能网络监控系统”“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络系统”两大省级平台,实现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全面公开,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水利工程质量动态监控与全过程管理,推动监督模式从“线下抽查”向“线上实时监管”转变,确保公开监督、阳光执法,有效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抓严管。始终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置,压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关键环节、隐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把质量隐患备案关。推进落实“六项机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实现水利生产安全零事故,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平稳。
涉水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聚焦地下水超采治理、防汛安保、河湖安保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整治河道违法行为、查处违规取用地下水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河湖违法案件211件,收缴罚没款357.11万元;查处水资源相关违法案件39件,收缴罚款1708.88万元。通过高频次、全覆盖的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水事违法行为蔓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与水资源管理秩序,为全市水安全保障筑牢坚实法治屏障。